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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出台《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意见》

   日期:2014-04-22     浏览:309    
核心提示:  河南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从消防安全责任、公共消防
   河南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从消防安全责任、公共消防设施、社会防控能力、消防法治4个方面全面加强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建设,持续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和灭火救援能力。

  在夯实消防安全责任基础方面,《意见》分别对落实政府主导责任、公安消防部门专业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进行了细化。为夯实公共消防设施基础,《意见》要求加强消防规划编制、水源、队站、装备4个方面的建设。年内城市建成区缺建的市政消火栓全部建设到位,完好率达到100%;未铺设供水管网的产业集聚区、城市开发区乡镇(街道),每条道路、每个行政村至少建成1处消防水源。夯实社会防控能力基础方面,《意见》要求实现公众自防自救能力、消防监督管理效能、灭火应急救援能力、乡镇政府消防队建设水平、网格化管理层次“五个提升”。全省36个公安消防队保护范围外的国家级重点镇要全部建成一级政府专职消防队,60%的其他乡镇建成相应标准的消防队。所有社区(行政村)要按照“一长三员”(网格长、协管员、监督员、联络员)标准配备,所有乡镇(街道)要配备消防专管员,经济发达镇全部建立专门的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在夯实消防法治基础方面,《意见》指出,要全面推行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实行“黑名单”制度,加大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为强化消防责任追究,对消防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实施事前追究;对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实施事后追究;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取消消防工作评先资格,并倒查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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