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车站自用及高铁新城区域消防站消防装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车站自用及高铁新城区域消防站消防装备采购项目
第一标段:消防器材(空气呼吸器充气泵、呼救器等)
第二标段:防护、救生、警戒类器材
第三标段:特种防护服及呼吸类器材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A、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投标单位报名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就本次招标项目中消防设备具有生产能力或合法经销商资格;
2、投标单位在苏州市应具有合法的服务机构及稳定的技术维护队伍;
3、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C、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报名材料:
1、投标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公证件)现场备查;
2、投标单位就本次招标项目中消防设备具有生产能力或合法经销商资格证明文件;
3、投标单位为非苏州地区注册的单位参与投标的需在苏州地区有分公司或子公司或售后服务机构负责售后服务工作(需提供分公司或子公司工商证明材料,售后服务机构为委托授权的需提供售后服务授权证明,售后服务机构为区域设置的需提供场地租赁合同);
4、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5、投标单位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书。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如有要求提供原件(或公证件)的需提供原件(或公证件)备查。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资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为保证项目质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的方式。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出售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时起至2014年4月21日每日9:00~11:00,13:30~16:30(节假日除外)
2、出售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苏州创杰公司)
3、出售方式:现场出售、邮寄
4、售价: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收讫,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如需邮寄,须另加邮寄费人民币50元整。也可通过邮局汇款至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施紫秋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14年5月7日13: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5月7日13: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开标厅(三香路389号))
4、接收人: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4年5月7日13: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开标厅(三香路389号)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瑾联系电话:0512-65238891/65238816传真:0512-65238892
联系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邮政编码:215002
2、采购单位: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健
联系电话:0512-69899101
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城市商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上发布,敬请留意!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