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烟草公司卷烟库房消防改造项目,卷烟库房为钢架结构,18m跨度的钢架,卷烟仓储区建筑面积为1947.75m2,房梁底高度8.1m。分为2个防护单元。该工程设计为悬挂式干粉自动灭火系统,采用局部应用保护。
3、招标范围:所选悬挂式干粉灭火装置(非储压)5公斤的后座力应小于1500N;保护面积应大于18㎡;灭火装置安装在下降杆下端,安装高度为6.5m,货架及货物的摆放不超过5.5m。悬挂式干粉灭火装置(非储压)性能数据以产品型式检测报告、保护面积检测报告、后坐力检测报告为主。
4、工期:45天(有效工期)。
5、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5.2投标人资质等级:投标人必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5.3承担过2个及以上单体消防工程项目。5.4疆外投标人应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工程施工企业进疆备案册》;5.5投标申请人所安装的产品,必须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局(部门)备案,并保证通过克拉玛依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竣工验收。5.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人报名。
6、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5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原件、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提供申请人承担过的类似工程主要业绩一览表格式自拟,附业绩证明资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壹份并装订成册(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7、概不接受电报、电传、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报名申请资料。
8、报名时间:2014年4月9日至2014年4月13日19:30止,(均为北京时间),过期不候。
9、报名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10、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烟草公司联系人:李新潘联系电话:0990-697836018599208595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昌吉市长宁南路33号宁都酒店706室联系人:陈志强联系电话:15999077712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