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招标代理:内蒙古聚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内蒙古国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乌斯太热电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内蒙古聚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国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乌斯太热电厂的委托,对内蒙古国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乌斯太热电厂消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国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乌斯太热电厂消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经中国国电集团文件核准。招标人为内蒙古国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乌斯太热电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乌斯太热电厂地处内蒙古阿拉善盟(简称阿盟)境内,拥有2×300MW空冷机组。厂址位于阿拉善经济开发区,黄河、包兰铁路和110国道西侧,距黄河直线距离约7km;位于乌海市乌达区西南约7km。
乌斯太热电厂火灾自动报警使用的是进口“爱德华”T3系列产品的火灾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控制盘使用国产海湾系列产品。目前消防系统多处故障,如火灾报警系统存在部分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模块、声光报警器和扬声器等外围设备老化或损坏出现故障和报警状态,部分网络控制盘与报警主机无法正常通讯,CRT图文显示系统无法正常工作等故障;光纤主机有报警,部分光纤及感温电缆损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蝶阀反馈信号状态不对,消防电泵不是变频控制;防排烟系统阀门反馈不对;泡沫消防系统没有泡沫液;整个消防系统联动试验未做等等。针对目前消防系统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维修升级,并组织消防验收。
三、招标内容
乌斯太热电厂全厂消防系统(包括办公楼、宿舍楼、锅炉、汽机、脱硫等生产现场所涉及的消防系统)设备的维修、更换、安装、调试等。全厂消防系统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广播系统(电话插孔、扬声器、电话主机、广播主机),防排烟系统(防火阀、排烟风机等),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和泡沫灭火系统等。
四、资格要求:
1、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7、生产制造招标设备所需生产许可证(同时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产品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书等证明资料。
8、投标人须具有供货、安装、调试过相同或相似标的物设备近年业绩,投标人在近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业绩的有效证明:(如合同)。
9、投标人为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企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0、投标单位拟选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建造师资格担任过300MW及以上机组消防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
1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2、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4日至2014年4月1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在内蒙古聚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B2座11楼11042室)购买招标文件。
2、申请人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一份。如资料不全,拒绝接受。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年检);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一级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类似业绩合同;
(10)获奖证书;
(11)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原件;(区内、区外施工企业须提供,格式见附件2)
(12)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的证明原件。(区外施工企业须提供,格式见附件1)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B2座11楼11028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内蒙古国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乌斯太热电厂
联系人:王勤和联系电话:0483-8233090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聚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B2座,11楼,11042室
联系人:刘雅晶联系电话:0471-3250830
传真:0471-3250830公司邮箱:nmgjnzb@126.com
附表:
标段
项目名称
数量
供货时间
付款比例
标书费(元)
1
消防系统升级改造
1套
具体交货时间待合同谈判时确定,投标方应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1:2:4:2:1
500
注:以上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1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外来施工企业
近两年内诚信状况的证明
兹证明(施工企业全称)近两年内没有发生下列违规行为:
1、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3、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4、严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三级及以上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两起及以上四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
6、拖延报告、隐瞒、谎报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
7、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
8、未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
9、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情节严重。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本证明自治区外施工企业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具)。
(证明机关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
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为了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施工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退出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
1、拒绝接受各级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
2、发生重大重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4、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
5、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
6、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而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
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内蒙古聚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四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