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此次督导,进一步推进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有效帮助单位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疑惑、问题,再次提高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为做好春季消防安全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督导过程中,督导组认真听取单位负责人对“户籍化”管理等消防工作的开展情况,针对社会单位消防专管员在“户籍化”系统管理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一一给予解答,并现场指导。重点对单位录入“户籍化”管理系统中的信息是否真实,内容是否相符,并与公安内网管理系统中的信息进行比对,同时督促单位及时录入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值班、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等日常消防工作情况,并要求各单位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借助“户籍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好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建立社会单位内部自我评估、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维保和消防部门的定期评估等长效工作机制,明确和细化有关责任部门、责任人职责和工作要求,实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切实提高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