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酒泉市公安消防支队
2、建设地点:酒泉市南郊工业园区
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058.10㎡,框架三层,其中:执勤楼建筑面积2306㎡、附属楼建筑面积751㎡。
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4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12月15日
总工期245日历天
5、标段划分:/
二、资金来源:市级财政资金100%;
三、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土建及水、暖、电等安装工程的全部内容的施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承建本项目的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叁级及以上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报名的投标人数量过多时采用资格预审。
3、省内投标单位须为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上核查的入数据库企业。酒泉市内投标单位须为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和“酒泉市投标企业信息库”上核查的入数据库企业。
五、报名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1、企业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省外建筑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省内建筑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承建本项目建造师或本企业的技术负责人,且在投标报名和开标时必须到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承建本项目建造师证书和身份证(建造师IC卡带至报名现场)、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和身份证、五大员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机械员),以上资料只提供复印件(留加盖单位印章复印件二套),填写施工企业投标报名备案表(一式四份)、公平投标承诺书(一式二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省外建筑企业持进甘承包工程投标通知书和入酒承包工程投标通知书,市外建筑企业持入酒承包工程投标通知书,入酒承包通知书在报名前一日办理(需提供上述证书、证件等资料原件)。
3、投标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报名现场查原件,留复印件二份)。
投标单位持以上资料(一式二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经招标人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中介代理平台报名,酒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项目机构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
六、其他
1、公告时间:2014年3月13日—2014年3月17日
2、报名日期:2014年3月14日—2014年3月18日(上午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50分,节假日休息)。
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3月14日-19日(上午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50分,节假日休息)。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100000.00元)。
6、保证金开户行及帐户如下: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肃州区支行
帐号:62001640105051507852
地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酒泉市公安消防支队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华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肃州区西关路15号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北大街49号(二楼)
邮编:735000邮编:735000
联系人:罗东海联系人:杨翠平
电话:13830759990联系电话:13893784660/0937-2627777
酒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2652242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