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鉴定的职业(工种)等级
初、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3-02-03-04)
二、鉴定对象及申报条件
经建(构)筑物初、中级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符合相关规定的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三、鉴定方式和考核标准
(一)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建筑消防设施实际操作、功能测试等方式。考试试卷由中国消防协会统一命题印制。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都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二)鉴定比重
理论知识:
项目 |
初级(%) |
中级(%) |
|
基本要求 |
职业道德 |
5 |
5 |
基础知识 |
35 |
25 |
|
相关知识 |
消防安全检查 |
20 |
18 |
消防控制室监控 |
15 |
20 |
|
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 |
25 |
32 |
|
合计 |
100 |
100 |
技能操作:
项目 |
初级(%) |
中级(%) |
|
技能要求 |
消防安全检查 |
25 |
20 |
消防控制室监控 |
25 |
30 |
|
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 |
50 |
50 |
|
合 计 |
100 |
100 |
四、鉴定时间和地点
(一)鉴定时间
天津市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全国统考的安排是:4月20日(星期日)、7月20日(星期日)、10月26日(星期日)。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采用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注明为准。
(二)鉴定地点
理论统考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
实操考核地点为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天津)站考评室(地址:南开区南马路与城厢中路交口消防局西门一楼)。
五、报名登记
(一)报名时间
从理论统考前一个月起至考前一周截止,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30至下午4:3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消防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初中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学历证明。
4.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5.按照《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生登记表》范本(附件1)的要求,将个人信息准确完整地录入《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生登记表》(附件2)中,按照填表要求打印1份,连同上述材料一并带到报名地点。
(三)报名地点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天津)站办公室(地址:南开区南马路与城厢中路交口消防局西门2楼214室)。
(四)登记手续
经登记审查并办理手续后,凭《准考证领取单》领取准考证。
六、鉴定查询
鉴定报名及考务信息查询可通过以下方式:
(一)联系电话:赵德旭 付立敏022-27250086 022-27251119-5711;
以上特此公告,请相关人员互相传告,做好报名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