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办法所指消防车通道是指灭火和应急救援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包括市政道路和居民住宅区、在建工地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车通道等。此次下发的《办法》,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市管理部门等单位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对消防车通道的设置和标识等相关技术要求进行了规范,并对单位和居民住宅小区、在建工地、商场市场等场所的消防车通道进行了细致划分,明确了相关责任主体的管理责任。
《办法》明确划分消防车道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等责任,做到消防车道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分工配合,同步落实,力求达到每段消防车通道有人负责、有人维护的目标,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有效。
《办法》的出台,填补了洛阳市在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中的空白,有利于提升消防车通道建设、管理和维护水平,为加强和改进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为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提供了有效保障,对从根本上改善洛阳消防安全环境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