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喀什市游客服务中心消防工程,已由喀市发改项目【2012】125号批准,招标人为喀什市旅游局,建设资金为市本级财政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喀什市游客服务中心消防工程
2.2建设地址:迎宾大道以西、西二环以北、地区博物馆东侧(喀什游客服务中心)
2.3建设规模:游客服务中心主体建筑5000㎡和消防泵房等消防体系建设。
2.4计划工期:40天
2.5计划投资:暂定100万元
2.6本次招标的范围如下: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拟选派建造师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外地投标企业须提供进疆备案登记册、提供近两年类似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3以上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
5.1凡符合投标要求的投标者,请于2014年2月26日至2014年3月2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10:30时至13:30时,16:0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上述各标段要求的相关证书到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报名备案(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要求中的证件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不接受电话报名。
5.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新疆正元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分公司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企业请按新疆正元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分公司通知的时间在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网工程招投标网、喀什地区建设网、喀什市招投标服务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喀什市旅游局
联系人:陈建文
电话:1389915110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元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分公司
联系人:董琪
电话:18699801956
监督部门: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0998-257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