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表示,已会同省公安消防总局责成相关地级以上市质监局和公安消防机构,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企业进行依法处理。
其中,4批次莞产消防产品上了不合格“黑榜”,分别为防火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防火阀各1批次。
根据公告,此次东莞共有4批次消防产品不合格,分别是东莞市中盾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防火门,耐火性能不合格;东莞市永安消防器材厂生产的1批次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灭火剂充装量不合格;东莞市斯迈尔特智能消防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消防应急照明灯,外壳防护等级试验不合格;东莞市飞达机电配套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防火阀,其标志不合格。
据介绍,上述4批次不合格产品中,东莞斯迈尔特智能消防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已被中山市金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使用,而其他3批次不合格产品则均取样自生产厂家。此外,东莞市高发房地产有限公司在用的1批次产自丹东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也同样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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