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严厉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切实助牢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当日下午,大队执法人员在对景泰县玉泉公司百货大楼开展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时,发现位于改大楼地下家具城存在自动喷水系统喷头设置不符合要求且未设置防排烟系统,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不强,且局部使用可燃易燃装修材料等问题,家具城内销售的均是木质桌椅、床、沙发等家具用品,如不及时消除隐患,一旦发生火灾隐患,将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家具城进行了临时查封,并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积极整改,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在查封过程中,大队执法人员首先按照法律程序向该家具城负责人告知了临时查封的事实、理由、依据等,并在该商场的主要入口张贴了查封封条。被查封的负责人也表示对大队临时查封工作表示理解和支持。查封结束后,大队执法人员还向被查封单位提出了详细的整改意见,责令其尽快整改火灾隐患,整改结束后,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