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山西省公安厅、省教育厅联合对申报省级消防安全示范学校进行审定,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决定,太原市聋人学校等46所学校为2013年度“山西省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表彰李卫钢等46名同志为“山西省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先进个人”。
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年都与所辖学校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逐级检查考核,落实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各中小学校长与学校各部门签订责级检查考核,落实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同时,联合省教育厅每年通过实地考核、分级考核、分级评定、分级推荐等形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未达到考核标准的实行“一票否决”制。此外,总队联合省教育厅对示范学校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工作不到位,不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示范学校进行摘牌,并在全省通报。
山西省委、省政府对学校安全工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袁纯清、省长李小鹏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安全要坚持从娃娃抓起,广泛开展全员教育,采取多种方式,推动安全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要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省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省长张复明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学校安全工作,深入中小学校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调研,并作出明确指示。
省教育厅、省消防总队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2012年,山西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教育、公安等部门要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的评定工作,每年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将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上升为政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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