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来,省消防总队联合省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办法》起草座谈会两次,组织立法调研3次,召开立法专家论证会两次,先后向全省11个市人民政府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41个部门和单位征求意见3次,组织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等部门召开立法协调会,结合协调会意见修改草案7次,最终形成《办法》草案稿。
会上,山西省消防总队李俊丰参谋长就《办法》立法的目的意义、制定过程、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向省公安厅党委进行了专题汇报,《山西省消防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中明确要求省级人民政府制定本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明确建队范围、建设标准、用工性质、车辆管理、经费保障和优惠政策等,国务院已将省级政府出台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列入《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办法》范围,并将于明年年初进行考核。
全面做好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各项迎检准备,推动我省专职消防队伍健康持续稳定发展,需尽快出台《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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