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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常识50条须谨记(二)

   日期:2013-11-26     浏览:332    
核心提示:  1、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2、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
   1、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2、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最高可处死刑

  3、夏季气温炎热,要注意避免发生汽车火灾。在汽车内放塑料打火机、摩丝、空气清新剂等受热会产生爆炸起火的物品的做法是不正确的

  4、家长要教育孩子不玩火。告诉孩子玩火的危害,并将火柴、打火机放在孩子够不到的地方的做法是正确的

  5、使用液化气或煤气,一定要养成先点火、后开气的习惯

  6、普通农村居民家庭应配备沙土、水缸、水桶等消防器材

  7、在农村日常生活中,用柴火做饭时,为了方便,将大量柴草堆放在灶台和厨房周围的做法是错误的

  8、安全使用燃气,家中煲汤时,可出去买菜或长时间在客厅看电视的做法是错误的

  9、在火灾中,跳楼逃生相对安全的楼层是楼房两层以下,且室外地面为花园草坪等非硬化地面

  10、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11、发生火灾逃生时,要尽量贴近地面撤离,主要原因是燃烧产生的有毒热烟在离地面近的地方浓度较小,可降低中毒几率

  12、油锅起火,不正确的扑救方法是用水泼灭

  13、进入公共场所时,应该注意观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记住疏散方向

  14、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构成失火罪

  15、我国每年的“119”消防宣传活动日是11月9日

  16、火灾致人死亡的最主要原因是吸入有毒烟气窒息死亡

  17、高层建筑失火时,正确的做法是从疏散通道逃离

  18、遇到火灾,要迅速向安全出口的方向逃生

  19、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营业

  20、身上着火后,边跑边用手拍打的灭火方法是错误的

  21、发生火灾时,不得组织未成年人扑救火灾

  22、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一旦发生火灾寻找最近的门窗等出口逃生,迅速离开车厢并远离起火车辆

  23、遇到火灾时,正确的做法是沉着、冷静,迅速正确逃生

  24、如果睡觉时被烟火呛醒,正确的逃生方法是立即寻找逃生通道,迅速逃生

  25、营业场所在营业期间,锁住安全出口的做法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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