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支队为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部队作风建设,制定下发了《西宁市公安消防支队关于作风建设的13项制度》,有力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推进落地见效。限时办案,开辟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快速通道”。省市政府确定的重大工程、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受理之日起办理期限;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普通工程项目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开业前消防检查受理完成期限;及时受理并查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接到举报投诉后必须于24小时内组织核查,处理情况应自核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至支队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并告知举报投诉人;火灾事故调查必须自接到火灾报警之日起30日内作出火灾事故认定;情况复杂、疑难的,经上级批准,可以延长工作日;火灾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检验、鉴定时间不计入调查期限。
严格办公标准。精简公文简报,对于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能以邮件或电话通知的工作不行文通知;文件除重大工作部署性文件外,一般不超过2000字;各类信息报道尽可能使用规范的语言,不长篇赘述,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信息稿件字数不超过800字,重要会议或活动不超过1500字。请示报告必须按照规定程序、时限向上级领导、机关请示报告工作,不得缓报瞒报、隐情不报、弄虚作假;对各大中队反映的问题,支队机关3个工作日内必须给予答复。实行全局性会议统筹和备案制,对未报备的会议不予安排。细化办事流程,设置业务的操作流程图,便于把握办事程序和操作细节,提高办事效率。
搭建制度框架。《制度》明确了有计划性地开展工作。每年初,支队机关根据上级工作计划、目标,制定支队年度工作计划,下发月工作计划表;每月底召开行政办公会,检查当月工作推进情况、部署次月工作。《制度》明确了协调和程序。凡涉及部队全局的综合性工作,由行政办公会或军政主官统一协调;调集部队、组织开会等通知统一由作战指挥中心下达至各大队、各科室。《制度》明确了工作组职责。从严控制工作组数量和规模,下队一律在部队就餐,不饮酒、不加菜,严禁增配水果、香烟等物品。《制度》明确了考核评比程序。检查考核提前公布内容,以随机提问、现场核验、信息印证、帮扶指导等验证实绩为主,减少听汇报和对各类台账资料的检查。《制度》明确了从严控制大项活动开展。对于比武竞赛、示范观摩、汇报表演和试点建设,一年内不在一个大队安排2个以上大项活动。《制度》明确了登记统计情况。严格按照《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规定》的“九本一表一册”落实登记统计工作样式,不得随意增减登记统计内容。《制度》明确了督导检查情况。支队党委成员应每周下队督察部队,帮扶指导工作,量化评分,编发督察通报,年底综合评定。《制度》明确了首问负责。热情接待办事群众,能当场办结的要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要告知办结时间;对申办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当场告知申办者,并作详细指导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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