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根据公安部“三项纪律”以及《公安消防监督执法廉政建设若干规定》,河南省消防总队近日制定了河南省公安消防监督执法“六个决不允许”,下发部队执行,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廉政建设。
这“六个决不允许”包括:
2、决不允许违规办理行政许可、擅自增加前置条件,不经消防服务窗口受理行政许可项目,以及在消防监督业务系统违规删除消防行政审批和备案项目;
1、决不允许在消防执法工作中搞网下、网上“双轨运行”,网上执法信息与纸质执法档案不一致,以及不在或者不如实在消防监督业务系统录入、流转、审批消防行政许可项目;
4、决不允许官兵及其近亲属干预工程建设招投标、经营消防公司、承揽消防工程、推销消防产品,以及任何单位或个人利用职权为消防公司和中介服务机构的经营提供便利,参与利益分成;
3、决不允许对消防行政许可、备案项目和群众举报投诉故意拖延受理、压案压卷和超期办理,或者漠视群众正当诉求,对待群众态度恶劣,故意刁难,冷横硬推;
6、决不允许在执法活动中弄虚作假,不依法履行职责,消极规避执法责任,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不按规定查处,以罚代改、以罚代停,借机谋取私利;
5、决不允许利用职权索取、收受当事人的钱物、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接受任何形式的宴请、娱乐等活动安排,以及违规代收代缴罚款,套改复印票据,坐收坐支或私分罚没、赞助款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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