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消防部门24日通报:被公安部经侦局、消防局列为督办案件的全国首例制售假冒伪劣消防车案,在湖北随县告破。6名犯罪嫌疑人被随县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并移送起诉,涉案金额高达1000余万元,
2011年2月,贵州安顺市关岭县某单位招标购买一辆斯太尔牌8吨泡沫消防车,安顺市中天汽贸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公司”)中标。中天公司中标后联系到随州市江南环卫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公司”)业务员龚某阳,龚某阳将业务介绍给襄阳新中昌汽车改装厂(以下简称“新中昌”)业务员何某。何某以江南公司名义同中天公司洽谈。同月,中天公司派人来随州考察,何某从外地调来一辆新出厂的消防车停在江南公司厂区接待考察。随后,何某以江南公司名义与中天公司达成购车意向并签订合同。
2011年4月,江南公司将消防车送到贵州关岭县某单位交接,交接时关岭县某单位发现该车存在质量问题,未予接收;同年7月份,贵州省公安厅消防局发现该车涉嫌使用假冒注册商标,为不合格消防产品,当地公安部门对此立案调查。2012年10月,贵州安顺市公安经侦部门将案件移送随州市随县公安部门。此案同时被列为公安部经侦局、消防局联合督办案件。
随县公安消防、经侦部门与工商、质监部门成立消防产品联合打假执法专班,抽调精干力量对随州江南公司涉嫌(使用)销售假冒消防车注册商标的商品案进行深入侦查。
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案情逐渐清晰。2011年以来,襄阳新中昌汽车改装厂业务员何某,在该厂区内租用一间车间,雇佣工人,在无任何资质的情况下,非法改装生产消防车辆,然后盗用武汉某汽车改装厂的注册商标进行销售。随州江南公司业务员徐某万、宋某文、龚某阳、李某、陈某等五人负责向全国推销。至案发时,已向贵州、广东、辽宁、四川等地销售62辆伪劣消防车,涉案金额高达1279万元。
目前,何某、徐某万、宋某文、龚某阳、李某、陈某等6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依法逮扑;随州市江南环卫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也在追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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