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新出台的6项服务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措施。
新措施主要有:改进消防行政许可和备案申请受理工作;简化消防手续办理程序;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全程跟踪指导;全面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和限时办结制;畅通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渠道;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新措施是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立足消防部队任务职能,坚持按照边查边改、边该边建的要求,经反复研究论证和听取意见后出台的。
为保障地方重点工程等重大建设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消防部门在工程方案或初步设计阶段先期介入、主动服务,落实专人全过程跟踪指导和服务;对消防技术标准规定不明确或者尚未规定的消防设计等问题,提供技术指导,及时组织专家评审;对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的工程,在确保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分项目、分阶段实施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新措施实施后,消防行政服务窗口对于消防行政许可申请资料不齐全的,先予登记接收,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资料的全部内容;对于申请资料不齐全,但不影响消防行政许可技术审查的,先予受理申请,当事人可以在行政许可审查过程中补齐;对于暂时无法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但提供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规划部门出具的证明该工程合法性的有效文件,可以受理审查。为简化群众办理消防手续流程,新、改、扩建公众聚集场所竣工时可以一并申请办理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手续,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对于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者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的装修工程,可以不办理消防设计备案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手续,其中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可以直接申请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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