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各地联合检查组将对发现的消防产品制假、售假线索联合开展调查取证,立案侦查。依法对生产厂房仓库、市场经销网点、建设工程或安全重点单位等使用场所开展检查,对产品准入和质量进行现场检查、抽样检验。
各地检查组还将对产品质量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样检验。按照产品质量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对市场销售产品和工程安装使用产品开展质量检查判定,对产品的外观质量、选用材料、性能指标明显不达标的伪劣产品依法予以处罚,对存在产品质量不合格嫌疑,需对产品的材料、性能等参数委托检验的,由监督机构进行抽样封样后送法定消防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抽样封样的监督机构支付。
检查中,按照《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的要求,消防人员将着重检查消防产品的外观、标志、规格型号、结构部件、材料、性能参数、生产厂名、厂址与产地、产品实物等与3C强制性产品的认证证书、型式认可证书和强制检验类产品型式检验报告是否相一致。凡一致性检查不合格、未获得有效型式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或者无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文件的消防产品,都属于不合格消防产品,将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专项检查将从市场准入条件、产品一致性、产品质量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样检验三个方面开展。消防产品及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相关产品要有严格的市场准入条件。要求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取得3C认证证书和3C标志,实施身份证制度的消防产品取得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的型式认可证书和“消防产品身份标签”。其他需强制检验的产品取得法定资格的消防质量检验机构的型式检验报告,同时要求检验报告真实、完整、有效。而灭火器维修产品则要求由取得维修资格的企业维修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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