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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秋天防火重点

   日期:2013-10-09     浏览:728    
核心提示:  1、学校教职员工、学生 和进入教学区、生活区的人员应自觉遵守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2、小学生随身不得携带火种,如火柴、

  1、学校教职员工、学生 和进入教学区、生活区的人员应自觉遵守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2、小学生随身不得携带火种,如火柴、打火机等,同学们要相互监督,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并进行严肃处理。

  3、不在教学和生活区随意焚烧树叶、垃圾等可燃易燃物品。

  4、三夏期间,学生一律不得参与焚烧麦茬活动,并劝阻家长不要焚烧麦茬,以免发生重大火灾。

  5、因焚烧麦茬发生火灾,同学们因年龄小,一律不准参与救火,以免发生伤亡事故。

  6、在田间收麦时,学生不得尾随收割机,不得使用火种,并劝阻家长不要吸烟,防止发生火灾,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7、因工作需要用火时,须遵守用火审批、管理制度不得随意动火,并要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

  8、教师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管理、销毁易燃易爆的实验用化学危险品。

  9、加大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安全防火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师生们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教职员工和学生应学习掌握基本的火场逃生知识和技能,学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学会正确拨打火警电话(“119”),正确报知火警情况及地点。

  10、教师在宿舍生活区内,不得乱拉临时线,不得乱设临时插座,不得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等电热器具,不得卧床吸烟,不在熄灯后使用蜡烛、打火机照明,宿舍内不得存放、使用酒精、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在疏散通道内堆放物品和烧水做饭,自觉维护走道内的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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