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侯房建招201326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侯县南通镇消防站勘察招标项目已由闽侯县发改和改革局以侯发改审批[2013]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侯县公安消防大队,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闽侯县公安消防大队,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闽侯县南通镇消防站勘察招标项目;
2.2.建设地点:闽侯县南通镇;
2.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占地面积8683.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
2.4.投资总额:人民币250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初步和详细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2.6.勘察周期: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日历天,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可供报审的勘察报告,并能满足设计各阶段的需要。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已通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执业专用章体现的执业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
3.4.对投标人其他主要勘察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8日至2013年10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闽侯县科技中心内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或按榕建招[2012]32号文和榕建招[2013]2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3年10月29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闽侯县科技中心内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身份证及购买招标文件收款收据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勘察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若资质证书中未标明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的,则须单独提供“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其格式见招标文件《通用本》)。
7.3.逾期送达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勘察工程项目等级和勘察费用
8.1.本勘察工程项目的等级为乙级,其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值以及勘察费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勘察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址:www.fzztb.org)、闽侯招标网(www.mhztb.com)及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闽侯县校园路128号,邮编:350100;
电话:0591-22988218,传真:0591-22988218;
联系人:陈参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二层,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677863传真:0591-87677861;
联系人:丁金凤。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福州闽侯支行;
帐户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号:1516014210000041。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闽侯房建招2013268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用途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闽侯县城新区九号路与江滨路交叉处(闽侯县科技中心内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