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公安消防大队借助“微信”这一新兴媒体,日前开通了“清城消防”的公众订阅号,今后一旦发现火灾隐患,市民通过微信就可以向消防部门进行举报。
消防部门提醒,在举报火灾隐患时,市民要详细说明单位(场所)的地址、单位名称和隐患情况,尽量附上相关的现场照片,方便进行核查。同时留下常用联系方式,消防部门将根据举报内容进行核查,并将核查和处理情况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予举报人员回复。
开通微信举报系统后,清城区的市民只需掏出手机对着二维码“扫一扫”,或者搜索“清城消防”微信公众订阅号,就能通过微信的语言聊天功能与消防部门进行互动交流,还可以随时随地拿起手机拍照,及时快捷举报火灾隐患。
同时,消防大队还利用微信公众服务订阅号,定期向订阅者发布消防安全知识、宣传防火常识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