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消防总队出台《官兵及直系亲属重大疾病救助制度》,将救助对象扩大到在编现役官兵及其父母、配偶和子女,其中每名亲属的救助金额最高为5万元。
根据救助标准,官兵亲属患重大疾病的,除官兵亲属所参加医疗保险或亲属所在单位已解决医疗经费外的其他自费医疗费用,按所产生自费医疗费用50%的比例予以救助,每名亲属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同时在官兵亲属患病期间按相关标准发放慰问金,视情况发动官兵及社会各界捐助。
根据救助标准,官兵患重大疾病的,按属地归口管理原则,医疗费用由所在单位协调当地财政局或“公医办”建立公费医疗报销制度予以保障,并在官兵患病期间按相关标准发放慰问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