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于部分企业对消防不重视,普遍存在重效益轻消防现象。个体集体企业宁可用钱多进点货,也不愿花“冤枉钱”用在消防上。缺少基本的灭火设施,有的连一只灭火器都没有。有的企业有灭火器材,但由于缺乏维护保养,不是锈蚀,就是打不开或无法使用;有的企业大规模的厂房却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一旦发生火灾,只能是望火兴叹;
2、职工不会报警、报警晚的现象普遍存在;有的企业职工根本不知道火灾扑救的基本常识,严重延误了扑救时机,常常是小火酿成大灾。
3、城市社区企业基本上无专职消防管理人员。部分工艺品加工、医药化工企业匆匆上马,缺少专业消防管理人员,部分企业职工不懂工艺,安全管理混乱,生产中违章操作现象严重;
4、社区企业大都未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整体布局不合理。用火动火混乱,有的缺乏基本的防火要求,有的个体私营企业采用“作坊式”加工,操作混乱,有的个体业完全是家庭作业,生产、生活、仓库区共存,形成典型的“三合一”企业;
5、部分企业无消防通道。有的企业为了防盗,把门窗焊死,只留一个大门,有时还“铁将军”把守,通道被占用、堵塞。一旦发生火灾易造成较大的损失和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