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饭店、商场、影剧院、礼堂、歌舞厅、体育馆、图书馆、展览馆等都属于公共场所这些场所具有可燃材料多、电器设备多、着火源多、人员集中等特点,一旦发生火灾,火蔓延快,人员疏散困难,易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
因此,公民应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的防火安全规定:
不要携带烟火爆竹、酒精、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要在公共场所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不要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内吸烟或使用明火。
发生火灾时,不要惊慌,不要拥挤,应服从公共场所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紧急有序疏散逃生。
进人公共场所,首先要注意观察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找到安全通道,以便发生火灾时,寻找疏散方向,做到互救自救。
不要埋压、圈占消防火栓,消防设施要维护完好;不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要保证公共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