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日前,城口县消防大队执法人员在对葛城街道一房产公司在建楼盘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竟然有居民入住、部分饭店开业。
8月23日,通过依法调查取证,城口县消防大队已确定该案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开发商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城口县消防大队责令该楼盘停止继续使用的同时,并给予该房产开发有限公司30万元人民币的上限处罚。
接受处罚后,该楼盘开发方负责人表示一定尽快交清罚款,并认真吸取此次违法行为教训,积极配合消防部门进行整改,争取早日通过消防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