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爹爹与67岁的老伴叶婆婆是汉南区纱帽街村民。汪爹爹因股骨头坏死落下三级残疾,且一只眼睛视网膜脱落,家中事务一直由叶婆婆照料。今年春节后,叶婆婆身体不适,被医院诊断为乙状结肠癌伴肝脏多发性转移。患病的叶婆婆身体疼痛难忍,难以进食,行动不便的汪爹爹一人照顾她,很吃力。叶婆婆多次请求老伴能将自己丢到长江中,“水葬死得干净些,被鱼吃了还可以睡活棺材,也不会给儿子们添麻烦”。见汪爹爹犹豫不决,叶婆婆央求道:“这辈子我都听你的,这件事你就听我的吧。”4月14日早晨、,汪爹爹将叶婆婆带至汉南区纱帽街江堤外码头处,让叶婆婆坐在被子上,连同衣物一起,一步步慢慢将婆婆拖进江水里。此后,汪爹爹还顺着江水走了几百米,不忍离去。
后经人报警,叶婆婆的尸体被打捞起来,经法医鉴定系溺水身亡。
得知自己犯下故意杀人罪,不懂法的汪爹爹震惊不已,他说自己只是帮助老伴自杀,并没有要杀人的念头。叶婆婆的三个儿子则后悔地表示,因未对母亲尽到赡养义务,酿成家庭悲剧,请求法院对父亲宽大处理,给他们一个尽孝的机会。
今年6月,汉南法院审理后认定:汪爹爹受妻子嘱托,将妻子拖入长江帮助其自杀,致其溺水身亡,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汪爹爹受被害人嘱托和请求,协助被害人自杀,主观恶性较小,情节较轻,依法从轻判决。
考虑到汪爹爹年事已高、身体不适,经汉南区社区矫正办评估,汪爹爹被暂予监外执行。
【反思】
尽管汪卫国及其亲属对于法院判其有罪感到不解,但法院的罪刑认定无疑是毋庸置疑的。不过,惟其该案判决有着法律意义上的正确性,才格外引人深思。这是因为,作为一起人伦悲剧,该案理应引起人们对多重社会问题的反思。换言之,该案拷问了多重社会伦理困境。
法官指出,这个案子跟“安乐死”没有联系。目前,“安乐死”都无法得到国内外通过,何况助人死亡的行为呢?可是,话又说回来,如果“安乐死”果真得到法律和道德认同了,汪卫国还会给妻子选择“水葬”助其自杀吗?对在痛苦的深渊中挣扎的病人来说,究竟是该选择有尊严、无痛苦的死呢,还是选择没有尊严、痛苦的生?我觉得更该由病人自己决定。法律理应有这方面的理性判断,尽快解决这个困扰法律界多年的司法难题。
这是一个多么悲哀的故事,拷问的不仅是社会法律知识的匮乏,更是孩子们对父母关心过少的问题,很多人都以工作忙为借口,再怎么忙也会有周末,至少打个电话的时候还是有的。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是多少过来人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