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印发了《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兰州新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新政发[2013]121号),正式成立兰州新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兰州新区管委会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是全面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是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推动兰州新区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兰州新区消防工作责任制体系建设逐步走向社会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重要标志。
委员会设主任和副主任各1人,另设委员17人。成员单位由兰州新区监察审计局、财政局、经济发展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城乡建设管理局、农林水务局、教育科技文化局、卫生局、工商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中川镇党委、秦川镇党委、西岔镇党委、甘肃省公安消防总队兰州新区消防筹备处等16个相关部门组成。主要职能是定期分析兰州新区消防工作形势,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城镇消防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消防经费投入、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公安消防队伍建设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等,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研究和督促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监督检查各部门、各乡镇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素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甘肃省公安消防总队兰州新区消防筹备处,办公室主任由新区消防筹备处负责人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