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灭火系统的分类
1.按灭火剂输送途径分类
(1)管网灭火系统
灭火剂从贮存容器需经由管网(干管及支管)输送至喷放组件(喷嘴)才能实施喷放的气体灭火系统。其中一套灭火剂储存装置只保护一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灭火系统为单元独立系统;而用一套灭火剂储存装置保护两个及两个以上(≤8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灭火系统为组合分配系统。
(2)柜式灭火装置
按一定的应用条件,将灭火剂贮存容器和喷放组件等预先设计、组装成套且具有联动控制功能的灭火系统。如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柜式三氟甲烷灭火装置。
(3)悬挂式气体灭火装置
由灭火剂贮存容器、启动释放组件、悬挂支架(座)等组成可悬挂或壁挂式安装,能自动或手动(电气启动或机械应急启动)启动喷放气体灭火剂的灭火装置。
2.按灭火剂品种分类
(1)卤代烃类(化学灭火剂)灭火系统: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HFC-227ea)
三氟甲烷灭火系统(HFC-23)(出于环保要求,现已停用)
(2)卤代烷类(化学灭火剂)气体灭火系统:
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我国已于2005年停止生产1211灭火剂)
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我国承诺2010年停止生产1301灭火剂)
(3)纯天然气体类灭火系统:
IG-541(N2、Ar、CO2混合气体)灭火系统
IG-100(N2)灭火系统
IG-55(N2、Ar混合气体)灭火系统
IG-01(Ar)灭火系统
CO2(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3.按保护范围分类
(1)全淹没灭火系统
灭火剂在规定喷放时间内使整个防护区密闭空间达到设计灭火浓度。各类气体灭火剂均适用于此系统。
(2)局部应用灭火系统
以设计喷射率向具体保护对象喷放灭火剂,并持续一定时间。CO2是唯一可用于全淹没灭火系统也可用于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气体灭火剂。
4.按灭火剂储存压力分类
(1)高压系统
灭火剂储存压力为15.0MPa、20.0MPa的气体灭火系统。如:IG-541、IG-100、IG-55、IG-01灭火系统等。由于20.0MPa的气体灭火系统设备成本过高,缺乏经济性,一般不采用。
(2)中低压系统
灭火剂储存压力为2.1MPa、2.5MPa、4.2MPa、5.6MPa、5.7MPa的气体灭火系统。如低压二氧化碳、七氟丙烷、高压二氧化碳等灭火系统。
因为高压CO2灭火系统是指灭火剂在常温下加压液化储存(20℃时储存压力为5.5MPa)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低压CO2灭火系统是指灭火剂在-18℃~-20℃低温下液态储存(-18℃时储存压力为2.1MPa)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所以它们二者均属于中低压气体灭火系统范围。
5.按气体灭火剂输送压力的来源及形式分类
(1)内贮压式灭火系统
灭火剂在瓶组内采用驱动气体(一般为N2)进行加压贮存,系统动作时灭火剂靠瓶内的充压气体进行输送的系统。如常见的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2)外贮压式灭火系统
系统动作时灭火剂由专设的充压气体(一般为N2)瓶组按设计压力对其进行充压的系统。
(3)自压式气体灭火系统
灭火剂无需充压而是依靠其自身饱和蒸汽压力进行输送的灭火系统。如三氟甲烷灭火系统,IG-541灭火系统、IG-100灭火系统、IG-55灭火系统、IG-01灭火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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