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3日6时10分许,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的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主厂房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共造成121人死亡、76人受伤,17234平方米主厂房及主厂房内生产设备被损毁,直接经济损失1.82亿元。
吉林德惠“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11日晚全文公布。根据报告披露,德惠市公安消防大队在没有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前提下,违法为企业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根据调查报告,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是起火后,火势从起火部位迅速蔓延,易燃材料大面积燃烧,产生高温有毒烟气,同时伴有泄漏的氨气等毒害物质;主厂房内逃生通道复杂,且有安全出口被锁闭;主厂房内没有报警装置,部分人员对火灾知情晚,一些人丧失了最佳逃生时机;事发企业未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员工缺乏逃生自救互救知识。
这份报告指出,德惠市公安消防大队违规将宝源丰公司申请消防设计审核作为备案抽查项目,在没有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前提下,违法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未发现和督促纠正建设单位擅自更换不符合防火标准的建筑材料的问题。
此外,德惠市公安消防大队对2010年宝源丰公司多次发生的火灾事故没有认真严肃地查处,致使该企业没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和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消除。事发后,德惠市米沙子镇派出所还与企业有关人员共同对消防检查记录进行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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