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置有多个湿式报警阀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在报警阀前形成环状供水管网;在报警阀前形成环状管网可以提高供水的保障力,提高喷水灭火系统的灭火效果。虽然该条款不是强制性条款,但是从实际的运用效果来是说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再说施工成本也很低,何乐而不为?
(2)水流指示器的数量不足。规范规定每个防火分区、每个楼层均应设水流指示器。但是在实际的运用中这一点常被忽略,特别是在一个楼层划分了几个防火分区的情况下更容易出现该问题;
(3)未端试水装置的设置不符合要求。通过末端试水装置,我们可以了解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流指示器、报警阀、压力开关、水力警铃是否能正常正动作,配水管道是否畅通,系统压力是否能满足要求。它是测试、检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一个重要装置。但是在实际施工中末端试水装置的设置总是不尽人意。主要体现在:设置的位置不符合要求,不是系统的最不利点;试水装置的位置不利于日常的检查;还有装置的排水设施简单,甚至没有设置;有的甚至将未端试水装置设在吊顶内,给检查和测试带来很大的困难;
(4)报警阀的安装位置不符合要求。报警阀同样是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件,其安装位置规范明确要求了安装高度1.2m,并应设置排水设施。但是实际的工程中却花样层出不穷,有的安装在值班室、有的安装在管道井,有的甚至安装在安全出口处,给管理和检查、测试维修带来诸多不便。
(5)喷头的选用安装不规范。常见的湿式系统中喷头的安装规范是有明确要求的,但是由于施工单位的水平有限或疏于管理,喷头的选用、安装质量也是良莠不齐。主要体现在:喷头选型的错误。比如在未设吊顶的场所选用下垂型喷头、在有吊顶的情况下选用普通型喷头、在高层旅馆建筑中使用边墙型喷头等。另外在安装喷头时,喷头与障碍物的距离规范也是有明确要求,但是在实际工程中施工的随意性大,不严格执行规范要求,造成喷头与障碍物的距离不符合要求。随意增减喷头,改变喷头位置。由于喷头的选用、安装方式不当将直接影响到喷头的动作时间、布水效果,给灭火造成一定的困难。
(7)系统的供水泵不采用自灌式吸水方式。该条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中是强制性条款。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特别是一些改建装修工程,经常看到泵的设置位置高于水池的,这样泵的吸水管到水池水面就有一定的距离,泵一旦启动后,就要先将这一定距离管道的空气排出后,才能将水泵入管道,从而影响了系统的稳定性和出水的及时性。
(8)其它一些常见问题: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泵结合器没有明确标识;在水泵的选用时未经过严格计算,影响系统的工作压力;水泵房的设置不能直通室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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