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基本模式是:
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建立三级网格管理机制。以镇为单元划分“大网格”,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要成立由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综治办、安监办、公安派出所、民政所、工商所等部门负责人和社区、行政村、辖区重点单位等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划片、分包、定人”的责任制以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督办和消防工作逐级汇报机制,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形势研判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重点镇、中心镇和经济发达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以行政村、社区为单元划分“中网格”,以村委会和居委会为消防安全自治管理主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主任是网格中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社区、村“两委”委员应确定1至2名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负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
同时要建立完善各类单位、场所、居住小区、农村院落等消防安全基础台账,并定期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辖区消防安全情况;以街区、居住小区、村组为单元划分“小网格”,要确定由街区较大单位的负责人、楼宇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村组长等组成的消防安全联络员,居民楼院(小区)、村组要建立由物业(商业)管理人员、保安、楼院长、社会单位管理人员、村组负责人牵头的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组织制定防火公约,在居民群众中确定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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