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火灾危险性大。
大型商业综合体往往功能复杂多样,多采用新材料、工艺、技术和结构形式,特别是中庭设计已经不再是传统的“四季庭”和“共享空间”,而已经是“空间高大”、“错落无章”的“超大叠加空间”,传统防火分区分隔措施和排烟方案遭遇极大挑战;大型交通枢纽与商业用房交叉重叠、紧密结合,如不能在短时间内组织有效的人员疏散,极易造成人员伤亡;超高层建筑往往具有业主单位多、建筑体量大、人员疏散困难等特点,特别是采用“双层呼吸幕墙”设计的超高层建筑,控制火灾竖向蔓延难度加大;大型地下建筑往往能见度低、交通组织复杂、疏散设计困难,特别是建设单位考虑经济利益,设计时尽量减少楼梯或者将疏散楼梯间设置在较为僻远的地方,火灾时,由于人的行为惯性,会大量的涌向出入口、电梯、自动扶梯等较为熟悉的空间,如果不能很好地处理安全疏散、行为惯性和经济利益的关系,疏散设施难以保障安全;大型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工艺复杂,原料、中间体及成品均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发生大火。
(二)火灾扑救难度大。
超大体量建筑发生火灾后很难确定具体的起火部位,消防人员火场侦察需要较长时间;超高层建筑火灾对车辆性能要求很高,目前对较高楼层的火灾只能利用内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超高层建筑还容易产生高空坠落物,极易造成人员伤亡;部分建筑地理位置特殊,如悬水岛油库和设在地下、海上、山体内的建筑,发生火灾后车辆及大型装备无法靠近,消防人员无法有效实施战斗作业,极易造成火灾蔓延扩大;部分建筑采用钢结构、玻璃或膜材料等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为了保证钢结构本身的艺术效果和自重,往往不希望或不能够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喷涂防火涂料进行保护,发生火灾后容易坍塌、掉落,给灭火救援行动带来困难。
(三)监督管理难度大。
大型及特殊建设工程往往属于政府形象工程、民生工程、国家或省级重大投资项目,有复杂的政治背景、社会背景和人际关系,给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带来巨大的压力。如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年产30万辆乘用车项目是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督办的重点工程;杭州地铁工程、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是杭州市、宁波市政府重大民生工程,工程规模大、工期长,整个工程分步设计、分步审核、分步验收,实际运行中存在边设计、边施工、边使用的问题,日常监督困难。
(四)消防技术标准体系不健全。
一是各领域发展不平衡。现有标准中技术规范执行相对严格,消防产品、消防管理等方面的标准执行相对宽松,部分领域甚至还未出台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如目前我国还未制定民用机场航站楼、地铁、公路隧道方面的防火规范,而且标准制修订周期长,如《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为1990年版本,至今未进行修订。
二是标准之间不够协调。如《住宅建筑规范》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关于住宅层数及消防车道的规定不一致,《地铁设计规范》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在安全疏散和灭火系统设置上的理念不一致等。三是规范存在不明确、不合理的内容。如现行技术规范未根据商业业态来区分核算疏散人数,对大型商业建筑如何综合考虑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问题未作明确阐述;对坡地建筑如何计算建筑高度、层数以及如何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未作明确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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