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材料采购平台 消防员考试模拟系统
 

济南:消防不合格不予办理审批

   日期:2013-06-25     浏览:276    
核心提示:近日公布的实施方案要求各级政府成立督导组,每月对各级各部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排名,要求对不符合消防安全的不予办理相关行政审批。

近日公布的实施方案要求各级政府成立督导组,每月对各级各部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排名,要求对不符合消防安全的不予办理相关行政审批。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济南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成立以齐建中副市长为组长,市教育局、文广新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政局、卫生局、市政公用事业局、安监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等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各区(县市)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市政府要求各部门要积极推动开展行业系统内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所有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的不予办理相关行政审批。

 
打赏
 
更多>同类新闻动态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动态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  官方微信  |  新手上路  |  联系方式  |  服务条款  |  会员短网址  |  法律声明  |  投稿说明  |  关于消防宝  |  粤ICP备16075420号  |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