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动全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政府6月20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晋市政办[2013]43号),要求2014年底前全市完成新增15座消防站建设任务,并按相关标准配足配齐人员、装备,尽早投入执勤。
晋城市开始新建的15座消防站包括:市级完成市区西北部规划2号消防站(公安现役消防队)建设;经济开发区完成金匠工业园区专职消防队建设;城区完成北石店镇专职消防队建设,泽州县完成南村镇、周村镇、巴公镇、大阳镇、高都镇专职消防队建设,高平市完成马村镇、米山镇、河西镇专职消防队建设,阳城县完成北留镇、润城镇、町店镇专职消防队建设,沁水县完成嘉峰镇专职消防队建设。
《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特别是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组织领导;要落实经费和待遇保障,要将政府专职消防队的营房建设、消防装备建设、队员工资福利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企事业单位设置专职消防队的要确保队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单位一线生产职工待遇进行保障。
2013年起,晋城市政府将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纳入全年工作重点检查内容予以考核,对不能按时完成“十二五”期间各时间段任务的单位和责任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并列入年底评先评优和工作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