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召开的哈尔滨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了《哈尔滨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
据悉,城市轨道交通是指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公共客运系统。根据该《办法》,城市轨道交通关联用地开发利用所获得的政府收益,纳入城市轨道交通发展专项资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需要临时用地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土地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车站内的公共卫生间应当免费向乘客开放。城市轨道交通票价实行政府定价。因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原票价退还票款。禁止醉酒者、患有危及他人健康的传染病患者等危及他人安全者进站乘车,禁止携带自行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或者猫、狗等宠物,穿戴轮滑鞋、滑板、钉子鞋进站乘车。运营单位应当配置灭火、防爆、防毒、报警、救援、疏散照明、逃生、防护监视、急救箱等设备,保证设备完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