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呼和浩特市消防支队了解到,6月10~15日,呼和浩特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并对第一批326家单位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进行督办。
据了解,大排查、大整治范围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单位。呼和浩特市政府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对照326家隐患单位排查表,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本行业系统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逐级落实责任,在限期内消除火灾隐患,对限期内未能消除火灾隐患的单位,各行政审批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相关许可证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照、营业执照、旅游评星、特行审批等相关证照,同时要对所属单位和监管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建立火灾隐患基础台账。各旗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领导担任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参与、亲自组织、亲自检查,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呼和浩特市政府将对各旗县、各部门督导整改火灾隐患情况进行督察,对因工作不落实,隐患整治不彻底导致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单位和部门,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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