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上午11时50分,该村一幢正在施工建设的两层消防站在浇筑楼顶混凝土时,发生了整体坍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安监局获悉,两起事故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复结案,共有19名责任人被依法处理。
市安监局通报称,海珠区南洲街三滘村“8·25”在建消防站坍塌较大事故,是一起违法非法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广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对2 个责任单位、11名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理。其中,海珠区南洲街三滘经济联合社(该村消防站的建设单位),由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广州市天佑混凝土有限公司(非法提供预制混凝土单位),由建设部门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由工商管理部门将其依法取缔,吊销其营业执照。
何日明(时任三滘经济联合社社长)、潘国民(三滘经济联合社消防站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人)、谢安即(三滘经济联合社消防站建设工程项目土建承包人)、蒋旭泉(三滘经济联合社消防站违法建设工程项目的合伙人)、蔡俊(三滘经济联合社消防站违法建设工程项目的合伙人)等5人分别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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