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进一步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近日,河南省政府出台了《河南省消防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办法》规定,消防工作考核是指对河南省省辖市和省直有关部门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各省辖市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地、本部门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
河南省防火安全委员会每年2月底前对河南各省辖市和省直有关部门上一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河南省辖市考核内容包括消防安全责任、火灾预防、消防安全基础三个部分,河南省直部门考核内容包括共同部分和专项部分两个方面。考核采用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结果经河南省政府审定后,对优秀的予以表扬,有关部门在资金投入、相关项目安排上优先予以考虑。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省辖市政府或省直部门,应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制定整改措施,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抄送省防火安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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