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一”场所的存在具有较长的历史背景,因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对“三合一”场所的整治标准也不尽相同,目前还正处在探索阶段,但整治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共性的问题:
“三合一”场所现象回潮较快。
“三合一”场所分布广泛,部分生产型“三合一”场所较为隐蔽,加上“三合一”场所形成简单便捷,随经济发展变化而变化,防不胜防,具有很强的机动性和再生力,并且与行业、建筑格局等特点相适应,出现了新的变异。特别是一些改制企业,出现了更具危险性的连片“三合一”厂房,聚集了数十乃至上百员工,形势十分严峻,以致“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呈现“回潮”趋势明显。
“三合一”场所按现行标准整治存在阻力。
“三合一”场所因其历史原因,它的存在已成为民营经济发达地区的普遍现象,又因其数量巨大,如果全部依法关闭,将对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极大的影响,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存在顾虑,按照国家现行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整改十分困难。
“三合一”场所整治缺乏联动机制。
“三合一”整治面广量大,成因复杂,形式多样,经营者素质低,法律意识淡薄,家庭作坊式和前庭后厂式“三合一”为家庭人员住所,难以深入检查。从几次的整治情况看,部门联动还不够有力,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没有建立,依然存在公安消防部门“单打独斗”的情况,“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机制尚未建立和形成,缺乏工作合力。
消防监督与治安管理存在冲突现象。
在各地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热潮中,“三合一”场所火灾形势的日益严峻,防盗、防火两者之间的矛盾也日趋凸现。“三合一”场所大量安装卷帘门、铁栅栏等防盗设施的现象,是与社会治安现状密不可分的,也是基层公安派出所加强治安防范的一项行之有效的举措。作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过程中,确保疏散通道畅通,防火间隔、分区等又势必要求经营者对安装的卷帘门、铁栅栏进行拆除。为了防盗要安装,为了防火要拆除,因此,基层派出所在平时工作中很难做到两者兼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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