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说:“仲春以木铎修火禁。”我国在周朝就有消防意识和消防员,当时称为“司煊”、“司耀”。“消防”一词,晚清才传入我国。但我国真正的专业消防队,在宋朝就成立了。
据《宋史》记载,东京(汴梁,今开封)人口超过150万,是当时世界上第一大城市。北宋百多年间,东京重大火灾发生44起。最大的一次发生在宋仁宗时期,连皇宫都烧了,仁宗不得不移驾延福宫。
此后,为了及时发现火警,东京建立了望火楼,同时建立了专司防火救火的部队。洪迈在《容斋随笔》里说:“今人所有潜火字,如潜火军兵、潜火器具,其义为防。”《东京梦华录》对专业消防队的职责、人员及灭火器具都作了详细的记载和说明:
“每坊巷三百步许,有军巡铺屋一所,铺兵五人,夜间巡警及领公事。又于高处砖砌望火楼,楼上有人瞭望,下有官屋数间,屯驻军兵百余人,及有救火家事,谓如大小桶、洒子、麻搭、斧、锯、梯子、火权、大索、铁猫儿之类。
每遇有遗火去处,即有马军奔报军厢主,马步军殿前三衙、开封府,各领军汲水扑灭,不劳百姓”。
那时最常用的灭火器具是水囊,它是由猪、牛皮或者油布制成,里面装满水。发生火灾时,由潜火军兵扔向着火点,水囊遇火破裂,水流出而达到灭火的目的。
其他诸如拆除障碍工具及攀爬用具等,也与现在的工具很接近。值得一提的是,宋代已有“消防喷水枪”,只不过管道是用长竹制成,原理也是压力喷水,有点类似现在的手动泵。
城的望火楼日夜有人瞭望,楼下营房驻官兵百余人,各处相隔三百步设一军巡铺屋,每铺驻兵五人,夜间还要巡逻,防查火情。正像《宋史》中说的:“分六部都监界,分差兵一百四十八人铺,以巡防烟火。”
北宋的消防部队,比1666年伦敦的消防队要早600多年,比1853年纽约的专职消防队早了800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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