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广东省安全监管局获悉,2012年,我省发生广州“6·29”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爆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省政府依法组织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这起事故已经国务院安委办审核、省政府批复同意结案。
日前,省安全监管局和省监察厅公布了这起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并在省安全监管局网站上刊登了事故的调查报告。报告认定这起事故均为责任事故。依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37名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案情回顾】广州“6·29”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爆燃重大事故:造成20人死亡31人受伤 依法追责37人
2012年6月29日凌晨,广深沿江高速K5+300m处发生一起货车与油罐车追尾相撞交通事故,导致油罐车中的溶剂油泄漏,继而引发爆燃,波及广深沿江高速公路高架桥下及周边的货物堆场、工棚,造成20人死亡,3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4600万元,过火面积1396.1平方米。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