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广东省中山市政府专题发文通报2012年全市消防责任制考核情况。5月16日,中山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谭培安对考核情况作出批示,要求将情况函报各镇区、各单位,加强督办。
今年4月11日至12日,中山市谭培安副市长率领6个考核组对各镇区2012年度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进行了考核。5月15日,市政府根据考核情况起草了《关于2012年度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总结了2012年全市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及消防工作成效。2012年,中山市各镇区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政府工作目标和议事议程,建立健全了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每季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部署重大消防工作,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难题,镇区、村居两级《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率100%,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全部纳入各镇区村、居委会考评。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先后开展了出租屋、建筑消防设施、在建工程等一系列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成效显著。火灾隐患有奖举报“全民治火”模式进一步深化,全年共接到“三合一”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2000多宗,罚款517万多元,发放奖金258万多元。各镇区将消防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不断加大消防工作投入,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并依托新闻媒体,拓宽宣传平台,创新宣传手段,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全市消防注册消防志愿者72000余人,其中消防志愿者“五支特色服务队”享誉全国,刘金国副部长等重要领导对此做法给予专门批示。2012年,中山市24个镇区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设立了网格管理中心,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网格化”管理,网格巡查终端及时配发,“网格化”管理智能管理系统得到全面应用。
《通报》同时指出,当前全市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仍然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地区消防安全经费投入不足、不平衡,少数镇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相对滞后,部分镇区的消防专项整治停留在表面,整治工作未取得实质性效果,部分镇区消防安全网格管理中心的作用发挥仍然不明显等。《通报》要求,全市各镇区要认真对照《2013年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厘清消防工作重点、难点,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消防工作开展;要进一步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真正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自管、火灾隐患自除、消防安全责任自负”的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出租屋、“三小”场所等单位的整治,依法惩处消防违法行为,有效改善全市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管理工作,按照所管辖的行业职责,落实监管责任,指导网格员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应用手机巡查终端和“网格化”管理智能系统,实现全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目标。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