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江苏省消防总队对外公布了首批81家单位的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信息。
这次公布的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内容包括责任主体、组织机构代码、违法事实、不良行为等,主要涉及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要求进行消防设计、施工单位违法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等,公布期限截至今年11月10日。
据了解,根据江苏省消防总队4月底下发的《江苏省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实施办法(试行)》,自5月份起,消防部门将每月通过媒体对存在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布曝光,公布期限视情节严重程度分为6个月至3年。消防安全不良行为记录还将被抄告同级相关部门,用于建立信息互通互认机制,在相关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市场监管、资质管理、工程监管、招标投标等工作时作为重要的参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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