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天下网讯:近日,随州经济开发区一汽车改装厂喷漆车间发生火灾,经消防大、中队官兵全力扑救,火灾被彻底扑灭,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事后,消防大队火灾调查人员立即对火灾现场进行了封闭,在现场张贴了《封闭火灾现场公告》,并要求该公司负责人和员工保护火灾现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移动火场证物,给火灾原因调查带来困难。5月2日上午,当火灾调查人员赶到事故现场时,火灾现场已经被清理,火场的原始状态遭到破坏,火灾的起火蔓延痕迹、烧毁的物品残骸和证物流失,火灾原因认定的证据链遭到破坏。
调查人员随即展开调查,通过对相关人员询问得知:该公司行政部经理陈某因急于恢复生产,完成订单,担心火灾现场被到公司来考察的客户发现,对公司形象和信誉造成不良影响,在明知火灾现场处于封闭的情况下擅自进入火灾现场,并未经报请消防大队批准,故意组织公司员工对火灾现场进行清理、移动火灾现场物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五项,给予该公司行政部经理陈某10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目前,陈某已被消防大队执法人员投送至随州市拘留所执行行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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