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天下网讯: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和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厂矿企业、学校增多,物质集散流通加剧、人员流动量的激增,很多家庭式小旅馆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与作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许多酒店和宾馆比较,这些小旅馆往往会由于其小而散的特点使他们的消防安全监管处于盲点,自身消防安全隐患较多,一些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往往发生在其中。如何对小旅馆实施有效的消防管理,笔者结合“清剿火患”战役对全市小旅馆开展的调研情况,结合小旅馆消防监管工作经验,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小旅馆的基本状况
这类场所主要分布在老城区、城乡结合部及厂矿企业、学校较为集中的乡镇以及车站、码头附近,大都由单元式住宅、沿街门面或自建房经过分隔作为经营场所,营业面积一般不超过200平方米,容纳人员在20人左右,业主多为下岗职工、失地农民,基本采取家庭式经营。由于这类场所隔层、装修大多采用木板等易燃可燃材料、耐火等级低下,通常只有一个疏散楼梯,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无防火间距,消防设施设备不齐全,不具备经营住宿的防火条件,且从业人员消防意识淡薄,加之小旅馆因小而散、具有一定的隐蔽性的特点使其消防安全监管困难,容易发生火灾事故。而一旦发生火灾,将导致迅速蔓延到整个楼层,疏散逃生困难,扑救难度大,极易造成较大人员伤亡。
二、小旅馆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分析
(一)先天性隐患多
由单元式住宅、沿街门面或自建房改建成小旅馆,其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大都发生改变,造成诸多先天性火灾隐患。
1、在改造装修过程中,夹层楼板和楼梯以及隔墙往往大量采用木质等易燃材料,不仅降低了建筑本身的耐火等级,还人为增加了火灾荷载。
2、改建而成小旅馆大都存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数量不足、宽度不够,疏散通道不畅,且设置有门槛、门帘及台阶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室内尤其是夹层内的疏散通道宽度不足,有的甚至没有设置疏散通道,安全疏散隐患较大。
3、电气线路铺设杂乱、按照不符合规范,没有经过电器线路消防检测,电气火灾危险性大。
4、大部分热水供应都采用液化石油气自为原料,少部分使用柴油,增大了火灾危险性。
(二)消防设施缺乏
大部分小旅馆,为降低成本,减少了在消防设施方面的投入,都没有必备的消防设施,室内、外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缺少;灭火器数量不足或配置类别不当;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安装不符合要求等,或者使用价格比较便宜的假冒伪劣产品。有的只配置一两具灭火器,有的甚至连灭火器都没有配置。
(三)消防意识淡薄
一是经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小旅馆从业人员和经营者大多为下岗工人和城市失地农民,素质普遍不高,唯效益为重,消防意识淡薄。场所消防管理一片空白,从业人员和经营者没有参加过消防安全培训,缺乏必要防灭火和火灾中逃生的知识,消防技能差。
二是住宿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来小旅馆住宿的人员大都素质不高,缺乏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卧床吸烟,使用蜡烛照明,违章用电、使用液化气做饭现象极为普遍,加大发生火灾的潜在危险性。并且住宿人员对建筑的内部情况及其周边环境大多比较陌生,疏散逃生意识差,加大火灾中人员伤亡的危险性。
(四)消防监管困难
小旅馆非法经营现象普遍,基本上都是未经任何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营业。因其规模小,位置较偏、客流量不大,具有一定的隐蔽性,等到将家庭旅馆的招牌挂出来或营业一段时间后,才知道这个家庭旅馆的存在,再去消防检查已经晚了。即便再去监督检查,有时甚至几天都找不到老板,常常遇到的只是老少皆有的几个服务员,即使多方努力找到老板,老板对此怀有极大的抵触情绪,经常吵吵闹闹,认为自己用几间房搞个家庭旅馆没有什么大的消防问题。甚至于有的小旅馆同执法部门打游击战,消防大队和派出所前脚拆除其招牌,过几天又开起了。由于消防和辖区派出所警力不足,往往几十家小旅馆仅走完一道完整的执法程序,就要耗费大量时间和警力,其它正常的消防监督工作就无力开展,若不问不管,又是消防监督失控漏管及消防执法不作为行为,使消防监督与执法左右两难。
三、小旅馆消防安全工作应对措施
小旅馆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一旦发生火灾就会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笔者认为加强此类旅馆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做到以下几点:改变居民住宅楼使用性质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国家消防法规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加之小旅馆从业人员和住宿人员防火意识淡薄,火灾危险性大,消防安全条件又达不到要求,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所以,对小旅馆消防安全进行有效和长效的监督,已经迫在眉睫。
1、出台相关法规,完善技术标准。
我们现在所拥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过于笼统,在实际的监督过程中,不便于我们根据小旅馆其存在条件的差异性确定整改措施。只有在对相关条件做出具体界定后,监督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才能作到有据可查,对症下药。这样既便于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又能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以达到公安部“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总体要求,毕竟小旅馆经营户大多都是城市低收入家庭。
2、加大监督力度,改进监督方法。
小旅馆存在的火灾危险性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公安消防机构要加大执法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要充分发挥好属地派出所的监管作用,提前预知新增小旅馆,消防机构要加强建审、验收和开业前检查,杜绝先天性和管理不严导致火灾隐患,从源头上把关,不留隐患。同时要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的小旅馆,全力进行整治工作,确保其安全疏散、电气线路、内部培训、消防器材等满足规范要求,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另外,对于顽固不化,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经营户,绝不能因为家庭困难等等原因而姑息迁就。人命关天,火灾无情,消防安全应警钟长鸣,对家庭小旅馆的消防监督工作,要检查整改,更要常抓不懈。
3、加强消防宣传,提高消防意识
小旅馆经营者消防意识淡薄,对火灾危险性认识不足,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是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公安消防机构要加强小旅馆开业前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使其学习和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常识。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对管辖区域内的小旅馆从业人员每年都要组织一至二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让所有的从业人员必须懂得一些常用的防火、灭火及逃生知识,懂得自己的消防安全职责,懂得怎么报火警,怎么使用身边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怎么扑救初期火灾,怎么引导客人疏散,逐步增强他们的消防安全责任心和使命感,在立足于提高内部自防自救能力的基础上,确保小旅馆的消防安全。
4、追根朔源,建立长效机制。
小旅馆的消防安全问题,之所以成为目前消防监督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朔其根源,就是利益驱动的问题,在经济发展的今天,有需求的地方就有市场,在政府,企业将旅馆业的发展定位到了中高档市场之后,低价位的旅馆就成为市场空白点,再加上监管的失控,于是涌现出了大量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家庭式”小旅馆,进而导致了今天的局面。所以,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除了不断对现有的小旅馆进行规范,对其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外。政府以文件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小旅馆的建设和标准,强化政府职能部门对家庭旅馆的共同监督,各司其责,加强基层政府机构和公安派出所的监管力度。有关部门应加强小旅馆申报工作的管理,各主管部门加强联系,切实把好每一关,对不符和相关条件的场所坚决不予办理。只有依靠群防群治,齐抓共管,才能有效地把家庭式小旅馆的消防安全真正落到实处,真正落实“自我管理、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管理体系,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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