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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消防通道经常被堵,应当如何治理?

   日期:2013-05-06     浏览:9572    
核心提示:随着私家车数量的增多,由车位紧缺而引发的矛盾已成为诸多住宅小区的“通病”,如乱停放破坏绿化带、占据消防通道和消防登高场地造成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了小区通行和消防安全,导致小区业主间及业主与物业之间矛盾重重。
      消防天下网讯:随着私家车数量的增多,由车位紧缺而引发的矛盾已成为诸多住宅小区的“通病”,如乱停放破坏绿化带、占据消防通道和消防登高场地造成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了小区通行和消防安全,导致小区业主间及业主与物业之间矛盾重重。如何统筹考虑缓解住宅小区私家车停车难,保证小区内消防通道畅通,已列入了党委政府议事日程,成为当前急须着手解决的问题之一。

一、现状以及原因分析

从消防部队参与的灭火救援实际来看,主要问题还是存在于住宅小区消防车的通行和住宅小区内的消防车道能否保证24小时畅通,特别是夜间的车道畅通问题。但是小区内消防车道能否保证畅通的关键还在于解决小区的机动车“停车难”问题。机动车“停车难”问题已成为近年来出现的一个新的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之所以难以根治,主要有三方面原因:

(一)社会公众消防意识淡薄。

相当一部分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还比较欠缺,没有掌握必要的消防常识,根本没有意识到侵占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已经威胁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二)老旧小区停车位与车辆数量增长的矛盾日益突出。

镇海老城区大多数为早年建成的小区,没有地下停车库,地上原有规划的停车位很少,小区内车位数远远无法满足居民汽车拥有量快速增长的需要,使得现在私家车随意占据消防车通道的行为越来越严重。

(三)小区物业监管不够到位。

根据2010年9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消防条例》规定,保持小区内安全通道的通畅,是物管部门的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和消防登高场地。物管部门有权劝说和制止,对方要是不听,物管就可以报警。但是由于物业方面的业务能力和责任心,再加上客观上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原因,往往造成乱停车没人管或是不敢去管的现象。

二、现阶段正在开展的工作

(一)抓好新建住宅小区停车库(位)规划和建设。

针对新建住宅小区停车配套标准低的问题,2010年市规划局重新修订印发了《宁波市建设工程停车配套指标规定》(修订)(甬政发【2009】96号)文件,对不同类型不同面积的住宅规定不同停车库(位)的配置标准,除了安置房、经济适用房配置标准低一点外,商品房都要求达到每户拥有一个以上车库(位)的标准。为此,建委已同规划、交警等部门在小区建设扩初设计会审、单体验收、和综合验收上严格把关,要求建设单位按上述规定要求配置车库(位),同时引导建设单位用超前眼光合理配置更多的停车库(位)。

(二)督促物业公司对小区加强停车管理。

宁波市已经于2011年5月下发了《关于加强住宅小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在所服务的小区消防通道处设立消防警示标示,并在平时巡逻时发现有乱停乱放行为的,要做好劝导阻止工作。物业管理行业的主管部门,着重做好督促和引导工作,规范小区内停车秩序,缓解小区停车难问题。区消防大队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也要求物业服务公司做到对消防车道和消防器材的管理,尤其是对于消防器材不能正常使用的违法行为,消防大队会对物业公司进行处罚,并责令其改正。目前我区消防工作实行了“网格化”管理,在网格化管理中,我们也要求各网格管理员要对自己网格内居民区消防通道和消防器材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劝阻整改,如经劝阻无用则可按级上报到各街道(镇)消防工作站,由消防工作站协调处理,消防工作站也可抄告给消防大队。

(三)提高物业人员消防知识水平和火灾处置能力。

各小区基本上都有物业管理单位,由于小区内并非所有道路都为消防车通道,学会识别消防车通道、合理利用小区道路停车既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停车压力,又能减少群众矛盾,同时物业队伍的工作性质决定其能够在火灾发生的第一时间开展自救行动,因此加强物业人员消防知识水平和火灾处置能力是保障社区消防安全的重要手段。近年来,镇海消防大队在全区范围内积极开展小区实地消防演习,模拟真实火灾场景,通过报警、火灾扑救、人员疏散等一系列程序的演习,提高物业人员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使其能在火灾发生时充分发挥作用进行报警、扑救和组织人员逃生。针对消防车通道被私家车占用的现象,大队指导小区物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在发生火灾后、消防车未到现场之前,物业人员可启动预案,联系私家车主,引导车辆尽快驶离消防车通道。通过开展各类培训,切实提高了物业人员的消防专业技能水平。

(四)依托消防宣传加强社区居民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应当责令改正并予以罚款。但由于小区停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的现象十分普遍,若在不能有效解决停车问题的情况下一味执行消防行政处罚,只能治标不能治本,也易引发社区群众的不满和抵触情绪,因此镇海消防大队在消防行政执法工作中,更注重加强消防法制宣传教育和消防逃生自救教育,使更多的人民群众了解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通过“消防宣传进社区”、“119宣传活动月”等各类活动,镇海消防大队向社区居民发放了《城乡居民宣传教育读本》、《消防法》、《消防宣传知识二十条》等各类图文并茂的宣传资料,并通过讲解各类火灾案例,强调了占用疏散通道、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老百姓身边的不文明现象带来的危害性,让居民切身感受,掌握逃生自救知识。

三、下一步打算及建议

(一)开展“六熟悉”工作提高消防队伍实战能力。

针对目前小区停车堵塞消防车通道的现象,消防部门也对自身队伍建设进行了多方面研究,以在火灾发生时更好更快地处置火情。在小区道路被堵塞的情况下,消防救援人员不能光依靠消防车开展供水、扑救行动,因此熟悉了解辖区道路、小区建筑地形、掌握室内外消火栓和河流等天然水源的具体位置,能保证救援人员第一时间到场、第一时间展开、第一时间救出被困人员,为灭火救援行动的顺利实施提供重要保障。镇海消防大队将更注重居民住宅小区的“六熟悉”工作,把各种困难和阻碍想在前面,制定“小区作战熟悉演练卡”和相应的应急预案,真正做到在火灾发生时能拉得出、打得响。

(二)“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治理乱停车顽疾。

建议政府和有关部门合理筹划,在新居民区规划和建设中执行比国标更严的标准,用超前眼光合理配置更多的停车库(位)。在老旧小区的整治中,建议:一是积极引导居民将车辆停放地下停车位,加强与有闲置车位居民的协商,对闲置车位进行调剂,以减少地面的停车压力;二是在有条件的小区,征得小区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同意,对小区内部分道路进行拓宽或改建部分绿地作停车场地,并申请交警部门协助划定停车位和行车路线;三是加强违规停放公车的劝阻工作,经劝告无效的,报相关部门处理;四是加强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停车库劝阻工作,经劝告无效的,及时报告辖区规划或城管部门处理;五是对于小区周边有商务楼、办公楼等有可利用车位的,会同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业委会与相关单位协商,有偿利用周边商务楼、办公楼等夜间空置停车位;六是在有条件的小区,新建或改建立体式停车位,改造资金由车主认购等途径解决,增辟小区停车位;七是对小区周边支路、人行道符合停车条件又不影响车辆、人员通行的,向交警、城管部门提出申请,开辟停车位,解决小区内车辆临时停放;八是对于目前车位充足但仍有乱停车占用消防车道的现象,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小区车辆实际,配置必要的车辆秩序管理员,引导业主车辆有序停放,或者试行“人车分离”制度。

(三)建议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每年要结合创优考评、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补贴考评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检查考评工作,把住宅小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内容进行检查,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不断强化措施,切实规范小区车辆停放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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