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天下网讯:尧都区某医院、商场、酒店三家人员密集场所违法使用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某消防应急照明灯,被临汾市消防支队尧都区大队依法查处并责令改正。当监督人员进行复查时发现,该三家场所逾期未改正,分别被处以5500元、6000元和5500元的行政罚款。
在日前开展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中,尧都区大队监督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辖区某医院、商场、酒店三家人员密集场所存在违法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消防产品某消防应急照明灯行为,严重违反了《消防法》相关规定,监督人员依法对该三家人员密集场所分别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于4月20日前改正。
近日,当监督人员依法对该三家场所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发现该三家场所逾期未改正,仍在继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为严肃法律法规,强力整治消防违法行为,监督人员分别对这些场所进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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