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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消防培训中心关于举办2013年第4期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2013-05-03     浏览:822    
核心提示:重庆市消防培训中心关于举办2013年第4期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重庆市消防培训中心关于举办2013年第4期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渝中区、北部新区、高新区、江津区、合川区、武隆县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消防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职业素质,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结合我市消防工作实际,市消防培训中心决定开展2013年第4期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对象:渝中区、北部新区、高新区、江津区、合川区、武隆县从事或即将从事消防控制室操作的人员。(具体人数见附表)

(二)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二、报到时间及培训地点

(一)报到时间:2013年5月6日9时30分至12时00分在重庆种业宾馆报到。(南岸区南坪东路二巷12号,南岸区交警支队旁)

(二)培训地点:重庆种业宾馆。

三、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5月6日至5月17日,其中理论课程6天,技能操作培训5天。

四、培训方式及内容

(一)培训方式。培训工作由市消防培训中心统一组织,采取集中学习的方式进行。

(二)培训内容。培训主要为理论学习和技能操作。理论课程主要学习燃烧基础、危险化学品、消防水力、电气防火、建筑消防基础、消防安全检查、初起火灾处置、相关法律法规、消防职业道德等内容。技能操作主要培训消防安全检查与巡查、消防控制室监控、各种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内容。

五、收费标准及其它事项

(一)培训费:根据市物价部门收费公示标准,参训人员须缴纳培训费1600元/人(其中,报名费5元,课时费600元,书本、资料、讲义费180元,场地费300元,器材耗损费300元,实习费200元,制证费15元)。

(二)鉴定费:根据市物价部门收费公示标准,参加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人员须缴纳鉴定费195元/人(其中知识鉴定费15元,操作技能鉴定费180元)。

(三)培训人员报到时须现场拍摄电子照片,并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用于存档及办理职业资格证书。

(四)培训人员自行安排食宿。

(五)相关内容查询可直接登录重庆消防培训网(pxzx.cqfire.com),或登录重庆消防网(www.cqfire.com)“消防培训”专栏。

联 系 人:沈如玲 联系电话: 67082707

20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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