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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日期:2013-05-03     浏览:569    
核心提示:近期,消防大队在“六熟悉”中发现多数小区存在机动车乱停乱放,严重堵塞消防通道的现象,消防车无法进入小区。如发生火灾,消防车进行火灾扑救,严重影响了灭火救援行动。

消防天下网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人逐渐定居城市,城市的规模迅速扩大,小区随之增多,消防安全形势随之严峻起来,物业公司也成为消防安全管理中的重要角色。近期,消防大队在“六熟悉”中发现多数小区存在机动车乱停乱放,严重堵塞消防通道的现象,消防车无法进入小区。如发生火灾,消防车进行火灾扑救,严重影响了灭火救援行动。结合实际,对县城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在检查中发现部分物业公司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突出问题。下面,结合工作实际谈几点看法。

一、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现状

一是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完善。

部分物业没有制定日常消防检查、巡查制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消防培训演练等制度,甚至有的物业即使有相关的制度也不去落实,日常工作流于形式。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与物业存在建与用、建与管脱节的现象,物业公司对小区内消防设施不清楚、不会用、不管理现象较为普遍。检查发现,80%的居民小区存在机动车乱停乱放,占用消防车道现象。2012年10月30日,大队在泽园理想城小区处置一起抢险救援时,因消防车道被私家车堵塞,导致消防云梯车到达现场后,无法靠近展开作业,严重影响了抢险救援。另外,部分物业因居民装修、小区改建等擅自将消防设施关闭。2012年11月18日,在对我县东方华庭小区检查时发现,小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私自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关闭,导致消防设施形同虚设。还有些小区部分室内消火栓配置的水带、水枪等被盗,物业公司未及时进行添置,且此类现象较为普遍。

二是权限不清楚,职责不明确。

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要求:地产开发必须同物业管理相分离。实际操作中,由于开发商缺乏法律意识或者明知故犯,部分小区在存在一些先天火灾隐患的情况下就交付物业管理,甚至有的在没有办理消防手续,如擅自调整布局缩减消防通道、防火间距,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等。物业单位为尽快获取利益,在未核实现场及相关消防手续的情况下匆匆接手,导致了在日后发生问题时,与开发商相互推诿、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三是人员不充足,物业无资质。一些物业公司本身人员并不充足,对不太重要的住宅小区或公共场所,以及一些老的居民小区,委托给一些并不具备资质的社区、保洁公司管理,这些单位又转包给内部人员或其他人员管理,他们为了获取私利,提供了一些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公共服务,如占道设点经营、提供电瓶车充电服务等,如县城东方广场,占道经营现象屡禁不止,使得公共消防安全环境得不到保证。少数小区物业管理费用收不到,就撤回、撤出,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的业主聘用一些缴费便宜的、无资质的小公司来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如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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